 |
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培训班现场 |
为落实国家质检总局《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和要求,省质监局于2006年12-19日和2007年1月8-11日举办了两期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宣贯培训班,全省403名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和37名计量科(处)长、计量认证主办人员参加了培训。 省质监局张燕飞副局长在培训班上作重要讲话。针对目前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存在的诚信缺失问题,张燕飞副局长强调了三点要求:一是评审工作要与发证工作相分离。二是评审员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,要有一种负责任的精神。三是评审员要加强学习,不断增加新的知识,了解新的信息,提高能力。 通过培训,进一步明确了评审工作的各项规定及工作纪律,并对考试不合格的评审员予以清理,提高了评审员、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,有利于保证现场评审工作质量,提高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、证后监管的科学性、有效性。(省局认监处供稿) |